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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规则

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工作的相关单位。

2. 定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以下简称土地确权登记档案),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形成的具体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3. 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

3.1 土地确权登记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按照《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见附件)执行。

3.2 土地确权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分为30年、10年,具体划分标准见《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4. 分类和整理

4.1 土地确权登记文件分为综合管理类、确权登记类、特殊载体类3大类,综合管理类文件作为文书档案进行管理,整理标准执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

4.2 综合管理类文件归档时,应按问题结合时间、重要程度集中排列,统一编号、编目,进行整理。

4.3 确权登记类文件可在立档单位全宗内作为一个门类按件进行整理,其中综合性材料以村(社区)为单位按问题整理;涉及农户的确权登记材料,以农户为单位采取“一户一档“形式,按户形成的且能按户分开的所有文件材料为一个保管单位,进行整理。

4.4 特殊载体类文件应按照国家相关档案业务规范标准进行分类整理。电子文件和使用信息系统采集、贮存的专业数据以及航空(卫星)照片、遥感数据应用不可擦写光盘保存,重要的应制成纸质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4.5 档号编制。各立档单位应编制统一的分类编号方案。综合管理类文件按照分类编号方案要求,依据《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编制档号;确权登记类文件在立档单位全宗内单设类别号,下设综合、农户等类目号来编制档号;特殊载体类文件,按照国家相关档案业务规范和工作实际编制档号。

5. 归档要求

5.1 归档文件应真实有效、字迹工整、数据准确、图样清晰,签字盖章、日期等具有法律效用的标识完整齐备;书写材料、纸张和装订材料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照片、录音、录像材料要确保载体有效,电子文件使用不可擦写光盘。

5.2 归档文件应为原件,需以复制件归档的,应由经办人核准,并说明理由,注明原件存放处。

5.3 土地确权登记文件中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内容,归档时应按国家有关法规注明。

5.4 土地确权登记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乡镇(街道)土地承包管理机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分别整理归档。

6. 档案保管

6.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土地确权登记档案应指定专人保管。对不具备档案安全保管条件的,可由乡镇(街道)土地承包管理机关代为保管。

6.2 县、乡两级土地确权登记档案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保管一定期限后向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不具备档案管理安全保管条件的,可提前移交。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保管应符合国家有关涉密文件档案管理的规定。

 

附件

 

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颁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

归  档  范  围

保管期限

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1

综合管理类


1.1

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领导机构成立文件材料

永久

1.2

县级人民政府和本单位印发的关于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意见、办法、通知等

永久

1.3

上级机关关于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对单位的批复、批示、情况反馈材料

永久

1.4

上级机关普发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政策性文件

10年

1.5

本单位召开或承办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会议通知、领导讲话、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及各种会议材料

重要的永久,一般的30年

1.6

上级机关召开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会议通知、领导讲话、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及各种会议材料

10年

1.7

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方案(计划)、技术设计书、总结、汇报材料和考核验收报告

重要的永久,一般的30年

1.8

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调研、宣传、培训、检查材料和工作简报

重要的永久,一般的30年

1.9

关于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与上级、下级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来往文件材料

重要的永久,一般的10年

1.10

土地确权登记信访、调解、仲裁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永久

2

确权登记类


2.1

承包土地登记台帐、承包合同

永久

序号

归 档 范 围

保管期限

2.2

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表(包括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等)

永久

2.3

工作底图、调查草图、地块分布图、数字正射影像图、地籍图、地形图等图样

永久

2.4

权属变更(注销)登记材料

永久

2.5

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

永久

2.6

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永久

2.7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换发、补发)清册

永久

2.8

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招投标文件材料

重要的永久,一般的30年

3

特殊载体类


3.1

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形成的题词、照片、录音、录像材料

永久

3.2

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光盘和实物

永久

3.3

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备份数据

永久

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


1

综合管理类

永久

1.1

本乡镇(街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计划)

永久

1.2

本乡镇(街道)召开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会议通知、领导讲话、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及各种会议材料

重要的永久,一般的30年

1.3

本乡镇(街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调研、宣传、培训、检查等文件材料

重要的永久,一般的30年或10年

1.4

本乡镇(街道)关于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请示、报告和上级部门的批复、批示

永久

1.5

上级机关普发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政策性文件

10年

序号

归 档 范 围

保管期限

1.6

本乡镇(街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审核验收报告、总结

永久

1.7

土地确权登记信访、调解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永久

2

确权登记类


2.1

土地承包合同

永久

2.2

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确认材料(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等)

永久

2.3

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

永久

3

特殊载体类


3.1

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形成的题词、照片、录音、录像材料

永久

3.2

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光盘和实物

永久

3.3

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备份数据

永久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委员会


1

综合管理类


1.1

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关于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小组名单、意见、工作日记、会议记录等

永久

1.2

本村(居)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永久

1.3

本村(居)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汇报、自查报告和工作总结

重要的永久,一般的30年

1.4

土地确权登记纠纷调解文件材料

永久

2

确权登记类


2.1

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汇总表、草图

永久

2.2

土地承包台帐、土地承包合同

永久

序号

归 档 范 围

保管期限

2.3

土地确权登记公示材料(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三轮土地确权公示图等)

永久

2.4

涉及农户个人的文件材料: 测绘申请,户主声明书和委托书,身份、户籍、婚姻登记或证明材料,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表(包括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等),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确认书、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等

永久

3

特殊载体类



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声像、光盘和实物

永久


信息来源: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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