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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区委党史研究中心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定于2023年4月17日至7月24日,对区委党史研究中心开展巡察。

一、巡察内容

突出“三个聚焦”,深化政治监督,坚持精准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并重,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促进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了解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

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了解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了解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了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了解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

三是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了解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了解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二、反映渠道

1.巡察组电子信箱

rcxc01@ji.shandong.cn。

2.邮政信箱

济宁市任城大道89号任兴商务中心A335转第一巡察组

3.巡察组联系电话

15753797601,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8:00。

4.巡察组信箱

在区委党史研究中心共设1个信箱,设在:任兴商务中心A座九楼东侧茶水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委党史研究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区委管理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3年04月17日 

                                                                                                                                       



信息来源:任城区委党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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