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4月17日上午,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中共济宁市任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编办)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王贻标主持召开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李志忠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动员会上,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王贻标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李志忠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王贻标同志指出,巡察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有力支撑和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安排,是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各级党组织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打造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常态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
王贻标同志强调,做好本次巡察工作,是区委巡察组和区委编办共同的政治责任。希望区委编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敢于直面矛盾问题,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巡察工作成效。区委编办要加强组织协调,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及时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和党内文件公布巡察工作的任务、安排和巡察组的联系方式,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依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加强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的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依规依纪开展巡察,确保巡察工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李志忠同志表示,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端正工作态度,统一思想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自觉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作为坚定信仰、锻炼党性、查找短板、谋划创新、检验工作、提升能力、落实政治廉政体检的难得机遇,作为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的宝贵机会。区委编办全体干部人员一定全力支持配合,全面接受巡察监督。巡察期间,区委编办班子成员、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要精心准备、全力配合,真正做到无缝对接,不折不扣地完成巡察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照单全收,直面问题,深究原因,全力做好整改工作,做到不推诿、真认账,不敷衍、真整改。一个一个整改到位,一项一项落实到位,确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根据安排,巡察组在区委编办的工作时间自2023年4月17日至7月24日。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5753797608(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电子邮箱:rcxc04@ji.shandong.cn;寄信地址:济宁市任城大道89号任兴商务中心A335转第四巡察组,邮编:272000。巡察组还在任兴商务中心A229对面水房门后设置了巡察组意见箱。根据有关要求,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科级干部、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以及与巡察工作有关的来信来访来电等。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