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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城区“三个明确” 全面加强新退休干部适应期培训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建立新退休干部适应期培训制度的通知》要求,任城区制定出台《任城区新退休干部适应期培训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培训对象模式、课程师资、组织保障等三个方面进行细化明确,增强全区新退休干部培训工作的规范性、标准化。

一、明确对象模式,确保培训对象有的放矢

《办法》规定新退休干部适应期培训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培训上年度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统筹安排培训人数,合理确定培训规模,避免重复参训。采取灵活培训模式,一般采取老干部工作部门集中培训和新退休干部所在单位自行组织的形式开展。原则上区管科级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老干部工作部门集中培训,其他干部(职工)由干部所在党委(党组)实施培训,培训一般一年举办一次。今年5月,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部局联合举办首期新退休干部培训班,集中对2022年86名新退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与关怀。



二、明确课程师资,确保培训内容精准聚焦

一是丰富培训课程。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国史、党规党纪,国际形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退休生活规划、心理调适、养生保健,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发挥作用、服务管理、文化养老等老干部工作政策业务、老龄工作形势与政策、涉老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集中授课。区委老干部局专人负责培训授课内容审查把关,确保授课内容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正确。二是丰富培训形式。根据需要可以采取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等方式进行。统筹用好干部党性教育基地、党员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优质培训资源。用好本地离退休干部先进典型上讲台丰富培训内容;完善培训课程体系,组织开发培训课程,及时更新课程内容。三是丰富师资力量。围绕培训内容多层次、多渠道选聘培训教师。严把“政治关”坚持聘请授课教师必须对党忠诚、政治坚定,严守纪律、严谨治学的原则,在济宁大中院校、区委党校、济宁市心理协会、老干部先进典型中选聘培训老师9位,确保了新退休干部培训的针对性、常态化。




三、明确组织保障,确保培训工作规范有效

《办法》明确新退休干部培训由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加强指导,积极为建立适应期培训制度创造条件、提供支持。老干部工作部门要认真研究、主动作为,落实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有关要求,把握新退休干部的实际需求,切实把制度建好、用好,帮助新退休干部上好“退休第一课”。将新退休干部适用期培训列入组织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费用纳入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统筹使用,严格落实培训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舆论宣传和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新退休干部适应期培训制度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信息来源:任城区委老干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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