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聚焦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等突出问题,坚持“高位统筹、精准施策、系统谋划、同向配置”,持续深化“优编强基”改革,着力为基层镇街赋权减负,构建职责明晰、运行高效的基层执法体系,助力基层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一、坚持高位统筹,强力推进赋权试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点推进赋权工作。将镇街赋权试点纳入区委重点改革任务,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具体实施工作。高位组建工作专班,成立由组织部部长、政法委书记任“双组长”,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试点工作推进专班,统筹协调、整体推进试点工作。二是周密谋划实施,科学制定赋权“施工图”。研究制定《济宁市任城区镇(街道)赋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积极稳妥推进赋权、提升基层履职能力、健全工作机制以及推进数字化建设等7个方面,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压实区镇两级主体责任。三是广泛凝聚共识,迅速汇集赋权合力。由编办、司法局等部门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15个镇街、29个区直职能部门开展调研,收集基层治理迫切需要的执法事项,逐一评估镇街承接执法事项能力。组织召开全区镇街赋权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赋权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确保赋权工作高规格启动、高标准推进。
二、坚持精准施策,全面厘清区镇执法界限。一是分类制定清单。按照“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的原则,采取集中会商方式,逐一分析研判省赋予的行政执法权事项,综合考虑各镇街差异化因素,分类制定赋权目录清单,形成71项城市街道赋权事项、93项涉农镇街赋权事项。二是厘清职责关系。按照力量下沉、重心下移的原则,制定《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下沉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部门派驻执法队伍在镇街的执法范围、与镇街共同做好赋权执法工作的职责任务以及清单外事项移送主管部门处置等内容,切实明晰镇街、部门以及派驻执法队伍职责关系。三是强化区镇协同。区直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对镇街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镇街行使好赋权事项的日常巡查、行政处罚等职责,加强与区直部门的沟通衔接,避免出现监管执法空白。
三、坚持协同推进,健全基层执法体制机制。一是建立执法统筹机制。以司法部门为纽带,建立区级执法统筹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基层执法工作。同时,设立镇街综合执法大队,由镇街党政班子成员任大队长,各派驻执法队伍负责人任副大队长,统筹管理、调度镇街及派驻执法队伍人员。二是健全执法配合机制。建立区镇间信息共享、案件移送、问题会商等协调配合机制,打通部门、镇镇、区镇间信息壁垒和层级制约,明确管辖权争议解决程序,减少扯皮内耗,提升执法效能。三是强化监督促规范。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双下沉,为镇街司法所配备至少4名专职工作人员,并从镇街调剂2名事业编制人员协助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评估机制,全方位体检执法制度、执法质量、执法队伍等,不断提高镇街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坚持同向配置,推进执法保障全要素下沉。一是持续推进编制下沉。结合机构改革,为镇街下沉51名行政编制,用于补充专业人员力量,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同时,加大编制资源统筹力度,将846名区直事业编制下沉到镇街,进一步破解编制总量控制与镇街执法刚性需求之间的矛盾。二是持续推进执法力量下沉。进一步扩大执法下沉领域,将文化旅游执法纳入下沉范围,提高执法覆盖面和监管精细度。提升下沉人员比例,配齐配强镇街执法力量,执法力量下沉镇街比例由60%增加到90%。截至目前,全区共向镇街下沉执法人员658名,大大提升了基层一线执法效能。三是持续推进保障下沉。印发《济宁市任城区资源力量下沉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列支专项经费,确保下沉人员、镇街人员“同管理、同考核、同待遇”。建立双向推荐机制,区镇可双向推荐表现优秀的下沉干部提拔使用,切实激发下沉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来源:《机构与行政》2024年 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