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我区对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情况开展了联网认证,现将济宁市任城区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审核认定的2024年度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结果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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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结果.xlsx
济宁市任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1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