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抢抓全省镇街赋权试点机遇,主动作为、靶向施策,健全基层执法体制建设,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优化镇街执法力量,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数字化建设,以绣花功夫构建权责一致、运转高效、分工协作的基层治理工作格局。
一、“区级+镇街”,构建跨层级执法新体系
一是区级层面,建立基层执法统筹协调机制。在司法局增设镇街综合执法指导科,负责镇街综合执法的统筹协调、规范指导、执法考核以及执法协作等,统一制定业务指导、培训标准以及执法规范化标准等,有效破解部门业务指导作用发挥不到位、用力不均等问题,确保赋权事项有效承接、基层执法工作顺利开展。二是镇街层面,建立综合执法指挥中枢。各镇街成立综合执法大队,明确1名党政班子成员牵头抓总,配备大队长1名,各派驻中队负责人任大队副大队长。综合执法大队统筹管理、统一调度镇街自身执法力量及派驻执法队伍人员,在管辖范围内推行“综合执法+专业执法”,真正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赋权+下沉”,编制明晰职责双清单
一是科学编制镇街赋权事项清单。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基本原则,统筹考虑镇街发展水平、管理重心以及承接能力等差异化因素,对《山东省赋予试点县(市、区)所辖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指导目录》逐项分析论证,首批分类向涉农镇街赋权93项、城市街道赋权71项,主要集中在城市管理、住建以及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二是创新制定下沉执法事项清单。按照“力量下沉、重心下移”的原则,编制《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下沉执法事项清单》,明确下沉执法队伍职责范围和任务,清晰界定镇街、部门以及部门派驻执法队伍三者的职责关系,清单涉及交通、应急、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文旅、市场监管等6个部门1046项。在此基础上,出台《关于建立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信息共享、案件移送以及联合会商等机制,推动区镇在行业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的协作配合,形成“各司其职、相互协作、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执法+监督”,推动规范执法双下沉
一是积极推进执法力量下沉。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执法力量下沉执法一线,下沉比例高达95%,有效减轻基层一线执法压力。印发《济宁市任城区资源力量下沉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区属、镇管、镇用”的原则,明确下沉人员实行编制锁定、单列管理,空余编制可用于镇街补充执法人员,赋予镇街更大用人自主权。下沉人员和镇街人员实行“同管理、同考核、同待遇”,下沉人员优秀指标单列,每年给予不低于20%的优秀名额,表现突出的,可通过区镇双向推荐的方式优先提拔使用,打破了下沉人员职务晋升天花板。二是持续推动执法监督下沉。为切实提高镇街执法规范化水平,同步推进执法监督下沉,各镇街司法所加挂“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牌子,加强基层司法所力量配置,平均配备不少于4名专职工作人员,并从镇街调剂2名事业编制人员协助司法所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统筹推动执法力量与执法监督“双下沉”,全面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线上+线下”,构建基层执法新格局
一是线上搭建综合执法信息平台。以各镇街自建数字化平台、APP小程序等信息传输平台为基础,依托济宁市行政执法网上办案平台,搭建综合执法信息化平台,初步形成集发现、交办、处置、反馈、考核评价于一体的闭环处置机制。例如,金城街道依托智慧金城平台,将网格员、执法人员以及群众发现问题信息等多种途径,一并纳入平台管理,同时,将16 个社区 149 个小区共 577 个视频监控接入平台,通过“技巡+人巡”,对各类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实现“即时发现、即刻识别、快速研判、实时处置、即时反馈、全程留痕”的全流程管理,基层执法工作更加全面、高效、规范。二是线下开展“综合查一次”执法活动。镇街综合执法大队充分发挥统筹管理、统一调度优势,对同一监管对象的执法事项进行跨领域、跨部门优化整合,科学制定执法巡查计划,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入企频次减少70%,有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群众满意度得到了显著提升。截至目前,全区15个镇街已独立办理城乡建设管理领域案件47件,简易程序41件,一般程序6件,案件办理时限缩减35%,基层执法效率大幅提高。(《机构与行政》202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