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巡察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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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巡察区委办公室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定于2025年8月21日至11月24日,对区委办公室开展巡察。 一、巡察内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政治建设情况。了解党组(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本部门本单位核心职能情况。了解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情况。了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监督。重点了解“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了解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了解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监督。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建设情况。了解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了解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了解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四)聚焦巡察、审计和各类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重点了解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了解整改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二、反映渠道 1.巡察组电子信箱 rcxc02@ji.shandong.cn。 2.邮政信箱 济宁市任城大道89号任兴商务中心C328东转区委第二巡察组。 3.巡察组联系电话 15753797609。 4.巡察组信箱 在区委办公室共设1个信箱,设在任兴商务中心A706茶水间。 电话受理时间:8:00—18:00 巡察组受理信访统一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委办公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区委管理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5年8月2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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