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山东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标准>的通知》(济残联字〔2021〕5号)《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专家库管理办法》(鲁残联函〔2024〕49号)等规定,经机构自评申报,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专家库专家服务办公室抽调专家组,1月16日赴申报机构进行现场评估。现将等级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月19日 至1月28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区残联反映,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依据,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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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济宁市建设北路32号
附件:2026年任城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等级评审结果
济宁市任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1月16日